政策速递 | 上海出台临床急需药械临时进口方案(试行)
2025年10月27日,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市药监局)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卫建委)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联合印发《上海市关于临床急需药械临时进口服务指导工作方案(试行)》(沪药监药注〔2025〕196号),推动建立以医疗机构为主体、多部门联动的临床急需药械临时进口服务机制,进一步提升上海地区临床急需药械的可及性。以下是方案要点:(一)建立临时进口服务机制提出需求:医疗机构可向市药监局(药品与医疗器械:021-63269368)和市卫健委(药品:021-23117857)提出临床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临时进口需求及…